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2026年雄安新区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按照《雄安新区2026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雄安新区2026年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6年7月16日-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2024年核准、备案项目。
(二)抽查比例:抽查范围的3%。
三、实施主体
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牵头,联合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信用风险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抽查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数据(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根据实际情况从企业信用分类B、C、D三个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五、联合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
按照雄安新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各部门分别需要对以下事项开展抽查:
(一)改革发展局投资与价格处: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二)改革发展局统计处: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三)生态环境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检查。
(四)综合执法局: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新区改革发展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
2.新区改革发展局发挥牵头作用,联合雄安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相关部门,对检查对象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2.各部门分别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保障企业投资项目依法依规经营的有效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检查纪律。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
办发〔2024〕54 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6年7月15日
来源:https://www.xiongan.gov.cn/20260722/8ac150201a3148a6a82949832d815c6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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