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间投资提能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雄安新区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雄安新区民间投资提能级,立足雄安新区“两个并重”“三个并举”阶段性特征,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承接疏解带动民间投资发展
依托中国星网、中国中化、中国华能等落地疏解单位,推动产业链资源向雄安新区集聚,梳理产业链重点领域配套供应清单,绘制产业链招商地图,鼓励民营企业与央企、国企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参与构建符合雄安新区实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央企外协采购、技术攻关与场景共建。
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项目投资、技术研发、产业链配套、共建中试平台等方式,深度参与雄安新区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3大主导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好3大产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聚焦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机器人、低空经济、绿色能源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投资布局,对关键设备研发制造、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项目,按照实际项目投资给予资金支持。
三、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县域特色经济发展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推动服装、制鞋、毛绒玩具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按设备及信息化投入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共享智造”,面向行业内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共享服务,按其共享服务成效给予奖励。加强品牌培育,对获评“雄安工坊”的产品、企业以及入选省级以上消费名品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与疏解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依托“未来之城场景汇”“雄才杯”等创新创业赛事,通过科创券、中试券、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加速技术成果落地。
五、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托育、医疗健康等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建设运营,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水电价格政策。鼓励雄安集团立足新型城市运营服务商定位,通过股权合作、委托运营、租赁经营等方式,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体场馆运营,打造雄安特色品牌赛事,丰富公共文体服务供给;参与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搭建,助力文旅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六、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现代化商业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城市级—片区级—社区级”3级商业网络,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现代化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赁补助、首店资金奖励等支持;以雄安综保区、国际物流园为载体,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代化商贸物流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快递网点,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重点支持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深度参与数字雄安建设,布局物联网、数据中心、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参与5G应用、工业软件、智能网联相关配套设施等领域投资运营。鼓励参与无人机小型起降平台、智能起降柜机、低空服务站等低空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八、强化政府资金引导
依托雄安新区专项债券“自审自发”优势,聚焦重点产业方向、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探索专项债撬动社会资本。指导民间投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民营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投资运营特色文旅配套、公共停车场、算力及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资本市场政策支持,培育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发行REITs、ABS,拓宽盘活存量资产渠道。
九、发挥国有企业平台优势撬动民间投资
鼓励国企搭建“场景+技术+资本”对接机制,建立场景需求与技术供给清单,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场景建设、研发及成果转化。发挥国有资本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夯实产业生态底座,为民间资本明确投资方向与合作切入点,通过股权合作、联合开发、订单共享等方式带动民间投资。支持国企联合投资机构设立市场化产业基金,打造国企引领、民企跟进、产业链协同的发展生态。
十、加强民间投资金融支持
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撬动作用,设立主导产业子基金,重点投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科技创新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民营企业信贷计划,设立专项支持额度,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民间投资金融产品,重点满足有市场、有效益、新用户、成长性高的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加强对雄安新区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培育辅导,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
十一、优化民间投资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一会三函”政策优势,实行“区域评估”与“多评合一”,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整合税收优惠、资金补贴、人才支持等各类惠企政策,形成民间投资支持政策包,聚焦政策落实,推进政策“免申即享”。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确保民间资本在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要素获取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十二、加强民间投资要素支撑
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保障民间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对符合雄安新区产业导向的重点民营企业项目,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强化要素精准供给与高效服务,统筹环保、用能等关键生产要素,切实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稳定生产经营预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承担。
来源:https://www.xiongan.gov.cn/20260420/61a834f25a8347919ffa387826a8878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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